古诗文 草堂(明·孙一元) 释义 草堂(明·孙一元) 七言律诗 押阳韵 溪上高秋云木凉,地偏人事不相妨。开门江日流书幌,背水秋花照草堂。堑北买田时未就,舍南种竹已成行。幽居自拟王官谷,药裹书签引兴长。 相关内容:草堂(宋末元初·汪元量)的原文_翻译_释义_解释及赏析草堂(宋·黄舣)的原文_翻译_释义_解释及赏析草堂(宋·韩淲)的原文_翻译_释义_解释及赏析草堂(宋·陆游)的原文_翻译_释义_解释及赏析草堂(宋·苏庠)的原文_翻译_释义_解释及赏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