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(5) ()ХХ字第ХХ号 兹证明ХХ(男或女,ХХ年Х月Х日出生,现住台湾省ХХ市Х街Х号)于ХХ年Х月(注)以前在中国居住期间未受刑事处分。 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公证处 公证员(签名) ХХ年Х月Х日 注:此日期指当事人离开大陆去台湾定居的时间。相关内容:立案申请书诚信感恩资助征文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状刑事判决书(一审自诉案件用)学生校庆征文15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