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诗文 寓所(明·陶安) 释义 寓所(明·陶安) 五言律诗 盖茅为寓所,郡治亦于兹。篱外獐窥吏,衣中蚁齧肥。昼长无讼牒,兴到有新诗。早食逢来使,斋厨米再炊。 相关内容:寓所寄何彦明(明·袁凯)的原文_翻译_释义_解释及赏析寓所即事(明·袁凯)的原文_翻译_释义_解释及赏析寓戴山僧舍(元末明初·张羽)的原文_翻译_释义_解释及赏析寓慈湖僧舍次龙子高提举韵(元末明初·丁鹤年)的原文_翻译_释义_解释及赏析寓所二首(丁酉二月)的原文_翻译_释义_解释及赏析(明·袁凯)的原文_翻译_释义_解释及赏析